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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谈到“激进的宣传”。
firefox公司的一个高管曾因为被指向反对同性恋的基金捐款而被解雇。
我们都清楚这是不对的,但它证明在美国这一套很有效,甚至有效的过了头,以至于不应该被解雇的人被解雇。
在中国如何呢?我们大家都知道性少数群体的活动经常会被境外利用,就像我之前谈到的,在上面对舆论管控愈加严格的今天处境可能变得更加恶劣,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感。
但这些宣传也同样促成了中国同性恋群体的觉醒,让漠不关心的普通人有更多机会看见同性恋的诉求,让厌恶同性恋的人更加厌恶。
你说到了妖魔化,但厌恶同性恋的人不会因为宣传回心转意,而和90年代比起来,我的同龄人已经有很多人对于同性恋有包容的态度了。我所说的包容是说,看到微博之类的宣传活动,看到这条po心无波澜,而不是像上面一些人一样因为公共话语权被分出去而跑来阴阳,曲解,攻击。
从这点来看,说目前国内的宣传过激或是失败为时尚早,而且我们也无需担心过激宣传会变成政治正确过度对异性恋的公害。
但是,我也不是在说国内的同性恋宣传没有问题。相反现在的宣传有极强的消费属性,丑化直男品味,美化同性恋关系,培养恐婚氛围等等都是问题,但这些离政治正确的形成尚且极其遥远,更不必说过度。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就这个问题再多谈一些。